各市屬國有企業:
《綿陽市市屬國有企業經營管理重大事項公開操作指引》已經 2023 年第十次黨委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執行。
綿陽市國資委
2023年9月20日
綿陽市市屬國有企業經營管理重大事項公開操作指引
序號 | 公開范圍 | 事項名稱 | 公開內容 | 公開渠道 | 公開時限 | 備注 | |
1 | 向社會公開事項 | 企業的基本信息 | 基礎信息 | 企業簡介、工商注冊登記、主營業務、功能定位、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等。 | 企業網站、主管部門信息化公示平臺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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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變更信息 | 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 息,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等。 | 主管部門信息化公示平臺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或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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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業經營管理情況 | 主要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 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等。 | 主管部門信息化公示平臺或企業和市國資委網站、公眾號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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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改制重組情況 | 企業改制重組結果。 | 企業網站、公眾號、證券交易所網站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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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履行社會責任情況 |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年度報告。 | 企業網站、公眾號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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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業產權轉讓情況 | 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的 | 企業產權轉讓信息披露: 1.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2.轉讓標的企業的股東結構; 3.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4.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和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中的主要財 務指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資產總額、負債總額、 所有者權益、營業 收入、凈利潤等(轉讓參股權的,披露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中的相應 數據); 5.受讓方資格條件(適用于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6.交易條件、轉讓底價; 7.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有優先受讓權的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 權; 8.交易方式,受讓方選擇的相關評判標準; 9.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其中信息預披露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1.2.3.4.5款內容。 | 1.按照資產流轉相關規定要求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 2.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國資委網站 、所屬集團公司網站或《綿陽日報 》、“綿陽發布 ”上同步發布,特 別重要的信息應在《四川日報》等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 | 1.轉讓方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 況和工作進度安排,采取信息 預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結合的方 式,通過西南聯交所分階段對 外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公開征 集受讓方,正式披露信息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 2.因產權轉讓導致轉讓標的企 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的, 轉讓方應當在轉讓行為立項獲 批后10個工作日,通過西南聯 交所進行信息預披露,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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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結果信息: 交易標的名稱、轉讓標的的評估結果、轉讓底價、交易價格 、付款方式等。 | 1.按照相關規定,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將交易結 果通過交易機構網站對外公告; 2.轉讓方將相關信息在企業網站、所屬集團公司網站、國資委網站同步鏈接或公開。 | 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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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向社會公開事項 | 企業產權轉讓情況 | 非公開協議轉讓的 | 結果信息: 項目名稱、交易標的名稱、轉讓方、受讓方、成交價格、交 易方式等。 | 1.采取非公開協議轉讓的,經批準后,轉讓方應當在西南聯交所進行成交公告; 2.轉讓方將相關信息在企業網站、所屬集團公司網站、國資委網站同步鏈接或公開。 | 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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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業增資情況 | 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的 | 企業增資信息披露: 1.企業的基本情況; 2.企業目前的股權結構; 3.企業增資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4.近三年企業審計報告中的主要財務指標; 5.企業擬募集資金金額和增資后的企業股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安排; 6.募集資金用途; 7.投資方的資格條件,以及投資金額和持股比例要求等; 8.投資方的遴選方式; 9.增資終止的條件; 10.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 1.按照資產流轉相關規定要求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 2.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國資委網站 、所屬集團公司網站或《綿陽日報 》、“綿陽發布 ”上同步發布,特別重要的信息應在《四川日報》等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 | 公告期少于4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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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結果信息: 投資方名稱、投資金額、持股比例等。 | 1.按照相關規定增資協議簽訂并生效后,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將交易結果通過交易機構網站對外公告; 2.增資企業將相關信息在企業網站 、所屬集團公司網站、國資委網站同步鏈接或公開。 | 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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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非公開協議增資的 | 結果信息: 項目名稱、增資方、投資方、投資金額、交易方式等。 | 1.采取非公開協議增資的,經批準后,增資企業應當在西南聯交所進行成交公告; 2.增資企業將相關信息在企業網站 、所屬集團公司網站、國資委網站同步鏈接或公開。 | 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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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向社會公開事項 | 企業資產轉讓情況 | 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的 | 企業資產轉讓信息披露: 1.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2.轉讓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3.轉讓掛牌價; 4.意向受讓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5.保證金及付款方式; 6.交易方式; 7.其他需要公告的內容。 | 1.按照資產流轉相關規定要求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 2.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國資委網站 、所屬集團公司網站或《綿陽日報 》、“綿陽發布 ”上同步發布,特別重要的信息應在《四川日報》等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 | 1.轉讓底價高于100萬元,低于 1000萬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 息公告期應不少于10個工作日; 2.轉讓底價等于或高于1000萬 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息公告 期應不少于2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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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結果信息: 交易標的名稱、轉讓標的的評估結果、轉讓底價、交易價格 、付款方式等。 | 1.按照相關規定資產交易合同生效 后,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將交易結果通過交易機構網站對外公告; 2.轉讓方將相關信息在企業網站、 所屬集團公司網站、國資委網站同步鏈接或公開。 | 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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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方式公開進行的 | 企業資產轉讓信息披露: 1.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2.轉讓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3.轉讓掛牌價; 4.意向受讓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5.保證金及付款方式; 6.交易方式; 7.其他需要公告的內容。 | 在資產轉讓主體企業網站、所屬集 團公司網站、市政府門戶網站、國 資委網站或《綿陽日報》、“綿陽 發布 ”上同步發布,特別重要的信息應在《四川日報》等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 | 公告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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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結果信息: 交易標的名稱、轉讓標的的評估結果、轉讓底價、交易價格 、付款方式。 | 通過企業網站、所屬集團網站及國資委網站對外公告。 | 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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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向社會公開事項 | 企業資產出租情況 | 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的 | 企業資產出租信息披露: 1.出租標的基本情況(包括出租標的產權狀況、標的現狀、租賃業態 要求、租賃期限等); 2.出租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3.出租掛牌價; 4.意向受讓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5.保證金及付款方式; 6.交易方式; 7.其他需要公告的內容。 | 1.按照資產出租相關規定要求在西 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 2.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國資委網站 、所屬集團公司網站或《綿陽日報 》、“綿陽發布 ”上同步發布,特 別重要的信息應在《四川日報》等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 | 公告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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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結果信息: 出租標的名稱、承租方、承租期限等。 | 1.資產出租合同生效后,產權交易 機構將交易結果通過交易機構網站 對外公告; 2.轉讓方將相關信息在企業網站、 所屬集團公司網站、國資委網站同步鏈接或公開。 | 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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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其他方式公開進行的 | 企業資產出租信息披露: 1.出租標的基本情況(包括出租標的產權狀況、標的現狀、租賃業態 要求、租賃期限等); 2.出租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3.意向受讓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4.保證金及付款方式; 5.交易方式; 6.其他需要公告的內容。 | 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國資委網站、所屬集團公司網站或《綿陽日報》 、“綿陽發布 ”上同步發布,特別 重要的信息應在《四川日報》等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 | 公告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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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結果信息: 出租標的名稱、承租方、承租期限等。 | 通過企業網站、所屬集團網站及國資委網站對外公告。 | 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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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向社會公開事項 | 企業重大招標采購情況 | 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 | 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以上的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上 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采購。其中: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采購項目應 公開招標計劃、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和中標結果,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的采購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 | 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 ·綿陽市)發布,并在市政府門戶網站、《綿陽日報》、“綿陽發布 ” 、國資委網站、所屬集團公司網 站或集團公司供應鏈網站上同步發 布,特別重要的信息應在《四川日 報》等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 |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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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采購項目 | 工程建設領域的其他采購信息。其中: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 至400萬元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 元至200萬元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20萬元至100萬元的。 其他類型的中介服務采購信息,單個服務項目或單筆服務費用在20萬元 以上的。 | 在國資委網站、所屬集團公司網站或集團公司供應鏈網站上同步發布。 | 1.采購公告發布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2.中標結果公布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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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企業人事用工情況 | 企業重要人事變動情況 | 監管企業領導班子成員提拔交流使用和退出情況,包括任職、免職、辭 職、退休。 | 企業和市國資委網站、公眾號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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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企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情況 | 國有企業招考錄用及選聘信息等。 | 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國資委網站、所屬集團公司網站或專業網站、《 綿陽日報》、“綿陽發布 ”上同步發布。 | 信息發布應至少在提請審議決 策 5 個工作日前公開,結果信 息應在形成后3個工作日內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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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企業負責人薪酬收入 | 經市國資委審核備案的企業負責人應付年度薪酬或任期激勵收入。 | 企業和市國資委網站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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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 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 有關部門依法要求公開的監 督檢查問題整改情況 | 包括巡視巡察、審計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 | 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 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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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重大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 急處置情況 | 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 應對的事件,應按程序公開;涉及安全、環保等領域重大突發事件應按 照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重大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 置等相關信息, 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統一負責信息公開。 | 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 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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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向職工公開事項 | 企業經營管理基本情況 | 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生產經營目標及完成情況,重大投資、融資 、擔保,大額資金使用、大額資產處置情況,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 大宗物資采購供應,商務招待經費預決算情況,產品銷售和盈虧情況, 承包租賃合同履行情況,內部經濟責任制落實情況,重要規章制度制定 情況等。 | 廠務公開欄、內部信息網絡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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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企業改革發展重大事項 | 企業改制、重組、破產 | 企業改制重組破產議題名稱。 | 職工代表大會 | 會議召開前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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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企業改制、重組、破產實施方案。 | 職工代表大會 | 會議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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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骨干員工持股 | 骨干員工持股議題名稱。 | 職工代表大會 | 會議召開前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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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骨干員工持股實施方案。 | 職工代表大會 | 會議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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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企業人事用工情況 | 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情況。 | 廠務公開欄或內部信息網絡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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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人員的結果。 | 廠務公開欄或內部信息網絡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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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中層領導人員、重要崗位人員的選聘和任用情況。 | 廠務公開欄或內部信息網絡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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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勞動規章制度和集體合同文本,招用職工及簽訂勞動合同的總體情況。 | 廠務公開欄或內部信息網絡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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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工資總額使用情況、社會保險以及企業年金的繳費情況,職工教育經費 提取、使用和職工培訓計劃及執行的情況。 | 廠務公開欄或內部信息網絡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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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評優評先、處罰職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以及裁員的方案和結 果;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需要公示的專業技術職稱推薦。 | 廠務公開欄或內部信息網絡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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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安全事故、勞動爭議發生情況及處理結果。 | 廠務公開欄或內部信息網絡等 | 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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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企業公開的信息,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對依法應當保密的,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按照證券監管部門規定執行;
3.行業主管部門對信息公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為應對處置突發事件而采取的應急措施,其信息公開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為貫徹落實市委常委會會議和市委主要領導關于國企信息公開工作的指示精神,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市屬企業重大事項公開工作,我們在去年印發的《市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公開制度(試行)》(綿國資黨發〔2022〕4號)基礎上,結合市府辦《關于規范重點領域重要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綿府辦函〔2023〕91號)精神,著手起草了重大事項公開操作指引,作為《市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公開制度(試行)》的配套文件,進一步補充完善公開工作的制度設計。
在操作指引中,我們將試行制度中要求公開的33個大項進一步細化明確為44個具體事項,并按向社會公開、向職工公開和黨務公開3大類別逐項明確公開內容、公開渠道和公開時限;在事項方面,聚焦資產轉讓、資產出租、招標采購、選人用人等重點領域,細化操作標準和要求;在公開渠道方面,認真貫徹市府辦通知要求,明確了需在市政府門戶網站、《綿陽日報》、“綿陽發布”以及省級媒體同步公開的具體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