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國資委
關于印發《綿陽市市屬國有企業首席合規官考核評價暫行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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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屬監管企業:
《綿陽市市屬國有企業首席合規官考核評價暫行制度》已經2024年市國資委第23次黨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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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市國資委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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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市市屬國有企業首席合規官考核評價
暫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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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法治國企建設,推動市屬國企全面加強合規管理,有效防控合規風險,規范企業首席合規官的管理和考核,完善首席合規官的考核評價機制,根據綿陽市國資委《關于印發〈綿陽市市屬國有企業合規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綿國資委發〔2022〕25號)、中共綿陽市委組織部、綿陽市國資委黨委《關于建立綿陽市市屬國有企業首席合規官制度的通知》(綿國資黨委發〔2022〕34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實施原則
(一)客觀公正原則。評價工作應基于客觀事實和數據,以公正、公平、公開的方式進行,確保評價結果真實反映首席合規官的工作表現和績效。
(二)全面科學原則。評價內容應全面涵蓋首席合規官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成果,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和指標體系,確保評價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三)激勵與約束并重原則。評價結果應與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相結合,對工作表現優秀的首席合規官在年度綜合考核評優時優先考慮,對工作不力的首席合規官進行督促和改進,以提高首席合規官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感。
(四)依法依規原則。評價工作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市國資委相關規定以及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確保評價過程的合法合規性。
二、實施范圍及組織
(一)評價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市級國資監管機構(下稱國資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企業(下稱企業)的首席合規官。
(二)評價組織。由企業董事會負責對首席合規官開展考核評價工作,考核結果報上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上級國資監管機構有權對考核評價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三、評價內容
首席合規官評價內容包括職業操守、履職業績2項一級指標10項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各項考核評價指標均依據所設置的考核評價標準要求進行考核,以確保評價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一)職業操守
1.忠實履職的情況。包括始終遵守職業道德準則,保持高度的誠信和正直,無任何違法違規、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嚴格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妥善保護企業敏感信息和商業機密等情況。
2.勤勉工作的情況。包括積極倡導合規文化,推動合規理念在企業內的傳播和落實;以身作則,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和合規要求,為員工樹立合規榜樣等情況。
3.廉潔從業的情況。包括嚴格遵守企業廉潔從業有關規定,未出現利用職務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等情況。
(二)履職業績
1.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的情況。包括推動建立健全企業合規管理組織架構、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的情況;制定和完善企業合規管理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的情況;根據董事會授權開展合規管理體系有效性評價等情況。
2.合規風險識別與防控的情況。包括組織合規管理部門開展企業合規風險識別、評估、預警和處置工作的情況。推動企業向國資監管機構報告重大合規風險事件的情況。牽頭處理企業重大合規風險事件的情況。受理職責范圍內違規問題舉報情況。
3.合規審查與考核監督的情況。包括參與企業重大決策、重要合同、規章制度、戰略合作協議等的合規審查工作情況。牽頭處置企業合規問題和合規隱患的情況。考核企業各部門和所屬企業員工落實合規職責的情況。
4.合規文化建設的情況。包括組織開展企業合規培訓、宣傳和教育活動的情況。培育企業合規文化,提高企業員工合規意識的情況。
5.工作協同與溝通的情況。包括組織合規部門與內部各部門保持密切溝通與協作,提供合規咨詢和指導;與外部監管機構、合作伙伴等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及時向上級領導和相關部門報告企業合規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的情況。
6.崗位貢獻的情況。包括基于崗位職責,確保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規定;定期對企業的法律法規遵循情況進行自查和評估,及時發現和整改存在的問題等情況。
7.專業素養的情況。包括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決策經驗和組織協調能力;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保持獨立,不受其他部門或個人的不當干擾和影響;公正客觀地處理合規事務,對待所有員工和業務部門一視同仁,不偏袒、不歧視等情況。
四、評價方式和程序
(一)評價方式。對首席合規官考核評價綜合采取自我評價、日常評價、述職評議、查閱資料、專項評估、上級評價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進行評價,全面、深入掌握首席合規官履職情況。首席合規官考核綜合評價由企業自評和上級評價兩部分構成,權重分別為90%和10%。
1.企業自評
(1)自我評價。首席合規官對本人年度工作進行總結和自我評價,形成書面報告提交企業董事會。
(2)日常評價。企業董事會根據首席合規官職責任務,收集日常履職情況作出評價。
(3)述職評議。結合企業領導人員年度綜合考核評價時開展首席合規官述職評議,在企業內部對首席合規官組織開展民主測評,由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員、基層員工代表等對首席合規官進行評價打分。
(4)查閱資料。企業董事會通過查閱首席合規官履職資料、訪談合規部門、實地查看等方式,對首席合規官的工作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和了解。
(5)專項評估。企業董事會以企業合規體系建設出現的重大紕漏、發生的重大合規風險事件為重點,開展專項評估,認定相關責任。
2.上級評價:上級國資監管機構根據日常監管情況,對首席合規官的工作進行評價,提出評價意見。
(二)評價程序
1.制定評價方案。企業董事會根據本制度要求,制定具體的評價方案,明確評價的目的、內容、方式、程序和時間安排等。
2.開展評價工作。企業董事會按照評價方案的要求,組織開展企業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報上級國資監管機構。上級國資監管機構在企業自評的基礎上,依據日常監管情況形成上級評價意見,反饋企業董事會。
3.形成評價報告。企業董事會應結合上級國資監管機構的評價意見,對首席合規官整體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形成首席合規官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應包括評價工作的基本情況、評價結果、存在的問題、改進建議以及上級國資監管機構的評價意見等內容。
4.反饋評價結果。企業董事會將評價結果反饋給首席合規官本人,并聽取其意見和建議后形成最終考核評價報告。
五、評價周期、結果及運用
(一)評價周期
企業董事會對首席合規官實行年度評價,企業董事會對首席合規官進行考核評價后,10個工作日內將考核評價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報送市國資委。
(二)結果運用
1.結果確定。評價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評價得分在90分及以上為優秀,80-89分為稱職,60-79分為基本稱職,60分以下為不稱職。因首席合規官履職缺位等原因造成企業合規體系建設出現重大紕漏、發生重大合規風險事件并造成重大國有資產損失的(認定標準依據《綿陽市市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執行),直接給予“不稱職”等級。
2.結果運用。對工作表現優秀的首席合規官在年度綜合考核評優時優先考慮;對綜合排位在后三位的首席合規官,其年度綜合考核將不予評為“優秀”等次。對考核評價結果在“基本稱職”等次的,在績效年度系數分配時給予相應下調;對考核評價結果為“不稱職”的,扣減績效年薪并進行通報批評。根據評價結果,對首席合規官進行相應的獎勵、表彰、調整或問責。
3.退出調整。對累計兩年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等次及以下的,或因履責不到位、缺位造成企業損失的,由上級國資監管機構向企業董事會提出退出調整建議,企業進行人員調整后及時報告上級國資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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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首席合規官履職清單及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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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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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職內容 | 評價指標及權重 | 標準要求 |
職業操守 | 忠實履職 (5%) | 始終遵守職業道德準則,保持高度的誠信和正直,無任何違法違規、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嚴格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妥善保護企業敏感信息和商業機密。 |
勤勉工作 (5%) | 對合規工作具有深刻認識和高度敏感性,積極倡導合規文化,推動合規理念在企業內的傳播和落實。以身作則,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和合規要求,為員工樹立合規榜樣。 | |
廉潔從業 (5%) | 嚴格遵守企業廉潔從業有關規定,未出現利用職務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 |
履職業績 | 合規管理體系建設 (15%) | 深入理解企業的戰略目標、業務模式和風險狀況,將合規要求融入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中。牽頭制定明確、可衡量且與企業戰略相契合的合規管理體系,并根據董事會授權開展合規管理體系有效性評價。組織合規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合規管理制度和流程;要求各業務及職能部門將合規要求融入業務制度及流程,確保其涵蓋企業運營的各個環節和領域。組建和管理高效的合規團隊,明確團隊成員的職責和分工。 |
合規風險識別與防控(10%) | 組織開展合規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合規風險點。組織業務部門制定風險應對措施,包括風險規避、降低、轉移等,并監督實施。牽頭建立有效的合規預警機制,對企業的運營活動進行持續監測。組織業務部門制定合規應急預案,在發生重大合規風險事件時能夠迅速響應和妥善處理,并在發生重大合規風險事件時及時向國資監管機構報送。牽頭對違規事件和違規舉報進行調查和分類處理,追究相關責任,并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 |
合規審查和考核監督(10%) | 領導合規管理部門對企業核心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大決策、戰略合作協議等進行合規審查,主要審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行業準則以及監管要求。監督各項業務操作是否遵循內部制度和外部法規,是否存在違規行為或潛在風險。牽頭處置企業因違規行為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重大行政處罰、刑事案件、重大合規風險事件。對各部門和所屬企業員工合規職責履行情況牽頭開展考核評價,并強化結果運用,作為員工考核、干部任用、評先評優的依據。 | |
合規文化建設(10%) | 明確并傳播合規的核心價值觀,將合規價值觀與企業的使命、愿景和戰略緊密結合,使其成為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并開展形式多樣的常態化合規培訓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新員工入職培訓、定期專題培訓、案例分析等,確保培訓內容涵蓋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內部制度以及違規后果等方面。廣泛宣傳合規文化,分享合規經驗和成果。 | |
工作協同與溝通(10%) | 組織合規部門與內部各部門保持密切溝通與協作,提供合規咨詢和指導。與外部監管機構、合作伙伴等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維護企業合規形象。 | |
崗位貢獻 (10%) | 基于崗位職責,確保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規定。定期對企業的法律法規遵循情況進行自查和評估,及時發現和整改存在的問題。對企業發生的不合規事件進行及時、妥善的處理,降低事件對企業的負面影響。總結合規事件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 |
專業素養 (10%) | 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決策經驗和組織協調能力,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保持獨立,不受其他部門或個人的不當干擾和影響。公正客觀地處理合規事務,對待所有員工和業務部門一視同仁,不偏袒、不歧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