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市發改〔2023〕419號
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園區發改部門,各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
????為提高招投標活動透明度,促進招投標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根據省、市相關工作要求,現就進一步落實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涪城、游仙、安州及中心城區范圍內各園區的屬于《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2018年第16號令)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要求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項目業主(招標人)應在招標公告發布30日前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綿陽市)(網址:http://ggzy.my.gov.cn)公開發布招標計劃;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發布招標計劃的,項目業主對相應情況進行說明存檔備查,同時報項目審批部門備案并抄送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二、上述區域外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繼續鼓勵項目業主(招標人)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的要求,提前公開發布招標計劃,提高招投標活動的公開透明度和投標競爭率,進一步優化本地營商環境。
????三、發布內容、發布流程和工作要求,仍按綿市發改〔2023〕106號文件執行。
????四、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正式試行,有效期1年。
????特此通知。
綿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綿陽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